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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改制上市

来源: | 作者:cqrzls | 发布时间: 2020-07-16 | 23753 次浏览 | 分享到:

 

法人股东:按账面净资产折股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实际执行中,各地方政府都采取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培育、扶持企业上市,降低企业上市成本。 

6.对违规享有的地方性税收优惠的处理 

根据国发[2000]2号文《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除经国务院审批的外,只有符合现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收减免与返还才是合法有效的。 

若拟上市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法规、规章与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企业享受了地方优惠政策,一般采取的措施是:由主管税务机关出文确认拟上市企业没有税务违法行为,同时证监会审核时,要求原股东出具自行申报承诺函,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 

公司拟发行股票和上市,其前提条件该企业必须为股份有限公司性质。按照《公司法》第74条的规定“股份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由于目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拟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公司已经设立并运行一年,所以就拟上市公司来说,不存在募集设立的问题,均是股份公司设立后的增资发行。因此,拟上市的企业设立为股份公司的均属发起设立性质。但在发起设立中,根据现行的操作方式,主要为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新设设立,即五个以上发起人出资新设立一个公司;二是改制设立,即企业将原性质为集体、全民或有限公司资产(包括净资产)进行评估确认后作为原投资者出资,尔后采取对企业进行增资扩股等方式改制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公司;三是变更设立,即将原有限公司性质公司按公司法第99条规定将原公司的净资产额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股份总额(即注册资本)。 

上述三种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的方式中,考虑到拟上市公司业绩连续计算问题,故近二年来较为普遍的做法为后二种,即改制设立和变更设立。但因为按照公司法第152条规定,对于连续三年盈利,只有“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因此,对于已为有限公司性质的企业而言,较多选择通过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方式,并且往往在变更设立之前,为了合乎公司发行上市条件而进行不良资产剥离、资产重组等行为。但最近证监会颁布的《拟发行上市公司改制重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由持续经营企业变更形成拟发行上市公司的,应采取整体重组的方式,不得进行任何资产和业务的剥离。”所以,拟发行上市企业在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务必注意政策、规范的调整,以避免产生新的“历史遗留问题”。 

  

四、关于发起人问题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工商法规之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必须符合规定人数,即5人或5人以上;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包括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和国家规定可以投资的机关法人。但是,在确定拟上市发行公司的发起人时,则必须从能否顺利争取股票发行上市的角度去选择。如职工持股会及工会作为发起人在工商法规中规定是可以的。但是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作出的解释却认为职工持股会及工会作为上市公司的发起人存在瑕疵,故凡有存在职工持股会和工会作为发起人的公司发行上市申报文件一律不予受理。 

再如一些民营企业拟改制上市时,基于企业创业初家族制的管理模式,总有“肥水外流”和“管理权利”失控的担忧,所以往往在确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时,法人股东关联关系密切,自然人股东则是血缘关系明晰。当然,从工商法规规定来看,家庭成员在财产权属明确后出资作为股东并不违法,但企业准备发行股票和上市,则必须有“海纳百川”的胸怀,而且按照今年3月16日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招股说明书格式规定,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持股、家属持股及法人持股(即上述人员通过其近亲属能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持有的股份)。同时,规定发行人应披露上述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配偶关系、三代以内直属和旁系亲属关系。因此,在确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时,必须与企业拟发行上市计划整体考虑,否则,一旦股份公司成立后,该发起人股份转让非常棘手,因为公司法有发起人股三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五、关于土地使用权 

从目前股份有限公司占用土地方式来看,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一是作价入股,即股份公司可以通过接受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取得土地。二是出资购买,即股份公司成立后以出让方式取得。三是有偿租用,国家可以租赁方式将土地使用权租给股份公司。但从笔者为客户进行改制工作所遇到的情况来分析,股份公司土地使用权取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以下几个方面:(1)非法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2)直接使用国有划拨土地;(3)从不具有土地转让条件的转让者中获取;(4)从不具备土地使用权出租条件的出租者处租赁使用;(5)该土地使用权存在他项权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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