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之日止。(注:起讫时间须明确具体)
二、试用期
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本合同约定基本工资的80﹪即 元,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劳动报酬为税前收入。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作变更调整,并同意其工资待遇也随之变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就变更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职务不能协商一致的,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3)因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需要;
(4)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或考核情况,甲方决定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
(4)乙方因医疗期、产期等原因导致其原工作岗位被他人取代;
(5)其他原因导致确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职务的。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工作地点为 (注:范围宜大不宜小)。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地点作变更,并同意其工资待遇也随之变动。
四、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按以下第 项执行:
(1)计时工资。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包括绩效工资、其他工资、技术津贴、工龄津贴、其他津贴、其他补贴、奖金、加班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下同),根据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情况及乙方能力发放。
(2)计件工资。具体计件工资的计件单位及劳动定额均由甲方规章制度规定。
(3)其他工资形式: 。
2、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动报酬为税前收入。
3、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考核情况和乙方的工作年限、奖惩情况、岗位变化、职务调整等内容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停产、停工超过一个月的或乙方内部待岗的,则甲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乙方的劳动报酬。
5、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以乙方基本工资为准。
6、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未作规定的,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7、乙方每次收到工资、奖金、津贴或补贴时,均应当认真核算;对甲方计发的工资、奖金、津贴或补贴有异议的,必须在收到工资、奖金、津贴或补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如果甲方对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或补贴计发确有不足,除乙方在送达书面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获得补发外,无论乙方是否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均视为甲方自向乙方发放工资、奖金、津贴或补贴之日起拒绝向乙方支付未支付的劳动报酬。
五、工资支付
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工资发放时间作一定的调整,但甲方需提前书面告知乙方,且工资延迟发放不得超过一个月。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