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至扣除总额抵清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用;
(2)对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
(3)其他赔偿费用。
如果上述损失难以准确计算的,则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最低为相当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之岗位(工种)实际获得的月平均工资的二倍。
3、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或在本合同被依法解除、终止后拒不移交或不完全移交工作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这种损失难以准确计算的,则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最低为相当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之岗位(工种)实际获得的月平均工资的二倍。
十七、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依法申请仲裁。
十八、其他
1、乙方如发生结婚等可提前知晓的重大事项,应在该事项既定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前书面告知甲方;乙方如发生生育、直系亲属或配偶死亡等重大事项,乙方应在该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其档案的送达准确地址通知甲方,否则造成乙方档案无法转移或转移遗失等情况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地址均为各自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均应当在送达地址发生变化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在向对方载明的任一送达地址送达有关文书时,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他无法送达情形的,则从发件人寄出文书之日起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如果甲方的规章制度未规定的,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其他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4、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署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