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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律服务
2020-07-16
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管理
行政机关具有违法建筑强制拆除权
工程居间介绍费是否合法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保护
房产纠纷诉讼证据概览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离婚中的损害赔偿
离婚诉讼中的房产处理
离婚时债务的清偿问题
离婚时经济赔偿问题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的过错赔偿
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时,小产权房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公司”的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后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的给付
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
离 婚 那 些 事
婚姻纠纷期间,如何调查对方隐匿的财产?
婚姻家事案件诉讼证据概览
婚姻法中的“分居”
婚后的下岗费、买断工龄款、征地安置费和补偿费的分割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5-10级工伤残职工,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5项的规定为由,或者以工伤事实为由,符合该条第6项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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