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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中院人赔案件会议纪要2007
来源: | 作者:cqrzls | 发布时间: 2020-07-16 | 38179 次浏览 | 分享到:

 

《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标准”是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三项费用计算时的两个不同的统计标准,在个案中对不同的赔偿权利人适用哪个标准,应参照最高法院(2005)民一他字第25号《经常居住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精神,在考虑赔偿权利人或者赔偿权利人扶养人户籍登记情况的同时,还应当综合考虑其经常居住地、工作地、获得报酬地、生活消费地等因素进行确定,防止以一个因素确定适用标准。 

23、受害人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在法官释明后全列为原告参加诉讼。 

会议认为:《解释》第一条的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这些人都有权利提起损害赔偿之诉,其中一些人没有提起诉讼,要么不知道、要么放弃权利。此时,法官行使告知义务一是能够防止诉讼风险,二是有利于保护其他权利人。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第五十八条规定:应当追加的原告,己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追加为共同原告。依照上述规定,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过程中应通知其他继承人参加诉讼,如他们明确表示放弃权利则可不予追加,否则应列为共同原告。 

24、赔偿权利人定残后的护理,可以参照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对赔偿权利人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或者认定,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后续护理费。 

会议认为,《解释》二十一条规定第三、四款主要规范赔偿权利人定残后的护理费主张的考虑情节,在审判实践中应当有别于其定残前的护理费主张。 

护理依赖是指因伤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护理依赖程度分为三级:(1)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2)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有三项需护理者。(3)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有一项需护理者。 

劳动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调整企业工伤全残职工护理费标准的通知》中护理费标准,按照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程度,一般分别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50%、40%、30%。对于完全护理依赖者中的特别严重者,护理费标准可以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对于部分护理依赖者中的较轻者,护理费标准可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这些规定可以作为法官自由裁量后续护理费的参考。 

25、各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主张的掌握标准。 

直辖后,本市高级法院在论证和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渝高法发2000号(14)号《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提出了根据受害人遭受的损害程度按四种情况区别对待。对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造成一般侵害的,赔偿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对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造成较严重侵害的,赔偿金额一般不超过5000元;侵害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致使受害人轻微伤残的,赔偿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最高限一般为10万元赔偿的指导意见。在没有新的具体规定时,可以运用该规定的精神分析裁量个案。 

26、伤者评残应以医疗机构或医学鉴定部门确认的治疗终结为时间段。 

会议认为,伤残评定前后赔偿权利人所主张的各种赔偿项目会有所不同,确定伤残评定时机是双方当事人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渝高法(2003)25号《重庆市高级法院关于适用<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的通知》的精神,公民受到伤害致残需进行伤残评定时,参照《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标准进行评定。该标准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该规定可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参考。 

27、计算多个伤残等级的赔偿费用时,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以最高一个伤残等级为基数,每多一处伤残增加2%的比例计算赔偿费用,但增加总额不应超过10%。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明确规定了多个伤残等级计算赔偿费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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