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81317188
023-81318199
如何区分交强险中的本车人员和第三者?
2020-07-16
如何计算多个被抚养人的生活费
赔偿是按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
律师办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工作简述
交通事故索赔攻略(下)----金律师教你维权
交通事故索赔攻略(上)----金律师教你维权
交通事故索赔,本所专业资深律师全程为您维权!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
机动车交强险条款(08年版)
《侵权责任法》施行后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否还存在?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实际施工人应注意的问题
施工合同纠纷中违约责任的认定
施工合同纠纷中诉讼主体的确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
曝楼市黑幕 离职售楼员17句良心话
买了二手房,上家不迁走户口怎么办?
建设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代理经验总结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认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司法解释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
建设工程价款的确定
离婚时的过错赔偿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All Rirght Reserved ©重庆瑞正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金主任律师 前台座机:023-63209475
律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9号英利国际中心一号楼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