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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交流与合作,提升司法形象
最高人民法院以“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为平台,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和区际交流,加强与国际组织、其他国家之间的交流合作。派员参加中美法治对话、中欧知识产权对话及工作组会议、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章节谈判以及中瑞、中美、中澳、中俄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等各类对外工作会议并提交书面意见。派员赴美国及欧洲出访,参加越南河内召开的“UPOV公约下植物育种者权利的执行”研讨会和在韩国召开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说明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成功举办“中欧法官论坛——创新驱动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会议,全年接待来自十多个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的官员、司法机构人员和企业代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共同举办多期“中国知识产权法官讲坛”,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同济大学建立合作共建机制,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建立法律服务志愿者机制。
(三)拓宽宣传渠道,实现宣传常态化
最高人民法院继续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形成知识产权司法宣传常态化。组织中央媒体“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浙江行”,召开媒体见面会和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5)》(中英文)、2015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五十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5)》。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也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同步开设“知产视野”栏目,交流总结全省重大疑难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经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浙江法院新闻网·知之汇”子网,发布全省知识产权动态等信息,网站年点击量逾19万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参与评选优秀庭审的案件均应通过网络进行直播,快播公司著作权行政处罚纠纷、“非诚勿扰”商标侵权纠纷等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案件庭审均通过广东法院网进行了视频直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开通中英文版互联网站和官方微博、公共微信平台,接受媒体专访,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刊发稿件156篇。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4.26”期间通过网络视频直播对五起社会关注度高的新型疑难和重大典型知识产权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西安日报和人民法院报相继予以报道。
五、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审判队伍素质
队伍建设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础和保障。必须深刻把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对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按照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升政治素养
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注重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道德人文素养,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自觉践行并坚决捍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提高专业水平
提升履职能力,是知识产权司法队伍建设的重要目标。必须大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审判专业水平,着力培养一批讲大局、懂法律、懂技术、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知识产权法官队伍,以适应知识迅速更新、实践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法官业务培训,陶凯元副院长为学员作专题讲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年度集中培训与专题讲座相结合,拓宽业务培训的渠道。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对青年法官进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业培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举办“法经济学高级研修班”、“法经济学·反垄断高级研修班”,提升法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新业务规范、新审判理念列入集体学习内容,利用部门微信群拓展“八小时”以外学习平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一条主线、两个结合、三型党支部、四种意识、五大发展、六个原则”的工作方法,使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三)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打铁还需自身硬,队伍强则事业兴,司法廉洁建设是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全国法院要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锻造严以律己的过硬作风,从违法违纪案件中汲取教训,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正当的苗头倾向,切实做到防微杜渐。注重家庭教育,形成廉洁家风,强化亲情助廉措施,让家人当好审判队伍的“守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