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81317188
023-81318199
如何区分交强险中的本车人员和第三者?
2020-07-16
如何计算多个被抚养人的生活费
赔偿是按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
律师办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工作简述
交通事故索赔攻略(下)----金律师教你维权
交通事故索赔攻略(上)----金律师教你维权
交通事故索赔,本所专业资深律师全程为您维权!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
机动车交强险条款(08年版)
《侵权责任法》施行后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否还存在?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实际施工人应注意的问题
施工合同纠纷中违约责任的认定
施工合同纠纷中诉讼主体的确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
曝楼市黑幕 离职售楼员17句良心话
买了二手房,上家不迁走户口怎么办?
建设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代理经验总结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认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司法解释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
建设工程价款的确定
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如何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那么如何判断工伤职工是否属于“生活不能自理”,从而主张住院期间护理费呢?可以根据以下标准判断: 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应当认定该工伤职工在住院期间需要护理; 2、根据医院、鉴定机构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和生活常理判断。 护理费支付期间:为停工留薪期内,从住院之日起至伤愈出院之日止;出院后仍需护理的,应凭医疗机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结论,确认护理费支付期间。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不再享受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 护理费标准:原则上根据护工市场标准认定,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关于护理费的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那么如何判断工伤职工是否属于“生活不能自理”,从而主张住院期间护理费呢?可以根据以下标准判断:
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应当认定该工伤职工在住院期间需要护理;
2、根据医院、鉴定机构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和生活常理判断。
护理费支付期间:为停工留薪期内,从住院之日起至伤愈出院之日止;出院后仍需护理的,应凭医疗机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结论,确认护理费支付期间。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不再享受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
护理费标准:原则上根据护工市场标准认定,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关于护理费的相关规定。
All Rirght Reserved ©重庆瑞正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金主任律师 前台座机:023-63209475
律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9号英利国际中心一号楼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