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律师热线:

023-81317188

023-81318199

CHONGQING  RUIZHENG  LAW  FIRM 
重庆瑞正律师事务所
SINCE 1980
文章列表
文章详情
对企业知识产权的风险提示及几点建议
来源: | 作者:cqrzls | 发布时间: 2020-07-16 | 11751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企业知识产权的风险提示及几点建议

 

一、企业知识产权的几个风险点 

  

1、股东以专利或商标等知识产权出资,价格如何确定,权属归谁所有。 

风险描述:知识产权的价值与约定出资价格不相符合,导致出资不实;知识产权权属不过户到公司企业名下,难以控制知识产权的使用。 

防控对策: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或协商定价,股东出资后应当办理非货币资产的转移手续。 

  

2、掌握商业秘密的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被业务竞争单位“挖走”。 

风险描述:人才流动导致的商业秘密泄露。 

防控对策: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与员工签订保密条款、竞业禁止条款,打击泄露商业秘密的违法犯罪行为。 

  

3、在技术开发阶段,对技术情报、资料、试验数据,设计方案,技术程序、电子文档,开发计划和进度等信息缺少保护。 

风险描述:研发阶段商业秘密泄露。 

防控对策:完善研发阶段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相关人员签订书面保密协议,追究泄密人员的民事、刑事责任。 

  

4、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公开技术秘密。 

风险描述:容易被他人通过专利申请检索获取关键信息,进行模仿或利用,发生申请者尚未取得专利权,而市场上已出现同类产品,由此产生复杂的法律风险。 

防控对策:公开范围的大小、是否涉及核心技术秘密,是否容易被模仿等方面,要严格审查。 

  

5、缔约前后,将有关客户信息或核心技术与商业合作方交流。 

风险描述:商业合作中商业秘密泄露。 

防控对策:商业谈判中注意商业秘密的保护,在合同条款中严格商业秘密合作和保护条款,明确违约责任。 

  

6、将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使用,或者自己的商标被他人作为字号使用。 

风险描述:侵犯他们的商标权或自身的商标权遭受侵害。 

防控对策:依法办理注册商标保护,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7、与企业名称、商标相关的域名被他人抢注,或者企业注册的域名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 

风险描述:要么花费巨资购买该域名,要么改变自身的商号、商标等,涉嫌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 

防控对策:及时注册与企业名称、商标相关的域名,避免注册的域名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 

  

8、特许经营或连锁经营的合作伙伴合同到期后不续约,仍然继续经营。 

风险描述:企业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被侵害。 

防控对策:严格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合作合同的条款,尤其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条款。 

  

二、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几点建议 

  

1、研发立项先检索 

在产品研发立项前,应对项目的新颖性、创造性进行实证调研,避免对现有技术或设计重复研发,进而规避研发成果价值不高、投入使用风险较大、开发资源浪费等风险。注意对已有信息进行充分检索。否则一旦出现企业自主研发的成果可能早已是公知信息或早已由他人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企业将遭受不必要的人力和资金损失。 

  

     2、研发过程须保护 

不能仅针对“研发成果”进行保护,对在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验数据、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乃至阶段性成果,同样也要予以关注,建议对上述“过程资料”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以避免竞争对手借此“捷足先登”。一般而言,对上述“过程资料”的保护可采用商业秘密的方式进行。 

在技术自主研发的过程中,注意与技术人员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以及向技术人员支付的除工资以外的奖励标准,对研发小组的研发记录进行定期存档和整理,做到研发过程的有迹可循。 

在产品研发过程中,由于研发尚未完成,尚不能申请专利保护,因此应特别注意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以避免他人利用你的研究成果抢先完成产品研发,抢先申请专利。在产品研发完成后,应及时通过申请专利或采取保密措施进行商业秘密保护,否则将可能导致企业的技术被公开,或被他人抢先申请专利,造成损失。同时,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建议可以同时考虑采取专利、商标、著作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 

  

     3、生产过程须保护 

建议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针对商业秘密的具体情况采取与其价值相符的合理保密措施,不要过分相信仅凭“保密协议”即可对员工或其他企业产生足够的约束力,而应采取切实措施对涉密资料以及生产现场进行保密,比如设置门禁权限、视频监控、物理隔离等,确保万无一失。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注意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资料以及生产流程加以物理隔离,以防因保密意识不强,任凭他人参观、拍照、摄像而因此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委托他人加工时,企业的一些商业秘密必然会让对方知晓,请注意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加以约束。 

  

     4、推市穿上保护衣 

企业在产品研发完成后,推向市场前,建议及时给创新成果“穿上知识产权保护的外衣”,如申请专利或采取商业秘密保护,否则新的成果将可能因为产品被推向市场而公开,从而成为公共资源,人人均可免费用之。 

  

     5、须保护好“拿出去” 

在委托他人加工时,企业的一些商业秘密可能会让对方知晓,对这类需要“拿出去”的技术,应尽量以专利的方法予以保护,否则请注意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加以约束,并根据客观情况采取合理的物理保密措施。 

  

     6、合作过程须保护 

企业在技术研发过程中可能会与他人开展合作,建议务必注意在相关合作合同中对知识产权的权属及各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无误的约定。权属约定不明的疏忽往往十分致命,常常导致企业期望取得的专利技术、商业秘密或者该专利、商业秘密的权利被合作方夺走,甚至独占许可都不能获得,企业不能因此获得竞争优势。通过转让、许可等取得知识产权时,请务必注意审查转让人、许可使用人的权属证明文件,以防转让人或许可使用人并不是真正的权利人,或者权利已过期。 

  

     7、明确约定验收标准 

企业在对外委托技术开发时,应注意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明确约定目标技术的最终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最好包括目标技术拟实现的功能效果以及可以被客观测量的数据指标,避免纠纷发生时因合同内容约定不明而无法充分维护企业自身的权利。 

  

     8、审查转让人、许可人的权属 

如果准备通过受让、许可等方式取得知识产权,请务必注意审查转让人、许可人的权属证明文件,以防转让人或许可人并不是真正的权利人,或者权利已过期。 

  

9、及时注册商标 

如果企业准备培育商业标识,应注意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否则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即便发现他人使用相同、近似商业标识的行为,也不构成侵权,不能通过商标权予以制止,造成企业为此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资金的浪费,培育的商业标识轻松为他人所使用。 

  

     10、合理注册商标 

商标的设计应当具有显著性特征且便于识别,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尽量使用臆造性文字、臆造类标识或任意性标识,以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避免使用地名、产品通用名称等不具有显著性的文字或标识。 

同时,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或登记企业字号前,应注意对他人的在先注册商标以及同行业企业字号进行充分检索,应充分注意避免权利冲突、避免因权利冲突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切忌“傍名牌”,否则极有可能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或落入他人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范围,企业不仅会遭受损失,还可能会面临权利人的索赔,或面临停止侵权特别是停止字号的使用。 

  

     11、贴牌加工须审查合法性 

贴牌加工企业在承接外来加工客户订单时,务必注意对订单项下加工产品的知识产权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查,否则可能导致加工、生产侵犯他人专利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给企业造成损失。 

  

12、产品走到哪,商标跟到哪 

如果企业准备对外出口产品或服务,应注意产品、服务与商标“齐步前进”,即“产品走到哪,商标也到哪”,避免在境外遭遇商标被抢注的风险。 

  

     13、及时登记著作权 

版权登记不是作品获得保护的前提条件,但在版权诉讼中,版权登记将成为证明企业享有版权的有力证据。因此,建议在日常经营中做到未雨绸缪,注意对软件、文字、图片、图案、花型等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作品完成后应及时到版权部门进行著作权登记。创作过程中所形成的电子文档,应当尽量运用电子数据认证、加盖时间戳等现代网络技术手段加以固定,作为完成作品时间的证据。 

  

     14、避免侵犯著作权 

企业在宣传过程中,建议注意企业网站、产品宣传册、广告宣传单等宣传材料中使用的图片,是否得到了著作权人的授权,尽量避免因使用在网络中搜索获得且并未付费的图片而陷入版权纠纷,或者与广告公司在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此类版权纠纷的责任归属,便于向广告公司追偿。 

注意对他人著作权的尊重,避免在产品上以及产品说明书、广告宣传册、企业网站上,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产品图片、文字说明等内容。同时,在印制产品说明书、广告宣传册等企业宣传资料时,务必注明印刷发行日期、印刷单位等信息,这些信息既可以作为企业进行著作权维权的证据,也可以作为企业进行不侵权抗辩的证据。文化创意企业还应注意在创作过程中,对他人作品的合理使用,以避免侵权。网络服务企业还应注意避免侵犯他人网络信息传播权,不要擅自提供在线影视、音乐作品的播放、下载服务等。 

  

     15、全方位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不要过分依赖单一类型的知识产权保护,而是应该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考虑采取专利、商标、著作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 

  

     16、建立知识产权档案 

企业尽可能建立知识产权档案,注意对知识产权的研发记录、权利证书、缴费记录、知识产权合同、合同附随的权利证明文件、著作权原始载体等资料妥善保存。从其他企业购买产品时,应尽量要求对方在出具发票、送货单时注明产品型号等信息,以便在进行维权诉讼或者面临他人侵权指控时能提供足够的证据。 

  

     17、保留证明货物合法来源的证据 

    企业往往对所购货物之上是否附有他人的知识产权,难以做到全部心中有数,因此建议保留购货合同、票据、汇款单等证明货物合法来源的证据,而且应尽量要求对方在出具发票、送货单时注明产品型号等信息。一旦将来被权利人起诉,企业才有办法从合法来源的角度进行抗辩,以避免损失。

 

更多

All Rirght Reserved ©重庆瑞正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金主任律师    前台座机:023-63209475    

​律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9号英利国际中心一号楼37-3

免费法律咨询

023-81317188

023-8131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