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辩护律师应当做无罪辩护:
1、被告人没有实施被指控的犯罪行为的;
2、被告人行为仅构成民事违法或行政违法的;
3、被告人行为系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的;
4、被告人行为不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构成要件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辩护律师应当提出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
1、被告人行为时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
2、被告人行为时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三、被告人实施犯罪时是否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无法查证的,辩护律师应当提请法庭推定被告人实施犯罪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提出不负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辩护律师可以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
1、指控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相应证据证明的:
2、据以定案的基本证据不确实的;
3、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之间有明显矛盾,无法排除的;
4、依据证据得出的结论不具备排他性的;
5、只有被告人的口供,而无其他证据的。
五、在只有间接证据的案件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辩护律师可以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
1、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未经查证属实的;
2、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的;
3、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未能形成完整证明体系的;
4、依据间接证据认定的案件事实,不能得出唯一结论的;
5、运用间接证据进行的推理不符合逻辑或经验判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