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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的下岗费、买断工龄款、征地安置费和补偿费的分割
来源: | 作者:cqrzls | 发布时间: 2020-07-16 | 6430 次浏览 | 分享到:

婚后的下岗费、买断工龄款、征地安置费和补偿费的分割

下岗补助金是人民政府支付给下岗职工的生活费用,具有未来生活保障金的性质,不宜将下岗补助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买断工龄款,即用人单位对职工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职工获得补偿离开工作单位,单位从此不再对职工负担经济责任所支付的款项。离婚诉讼中处理买断工龄款的问题,可以参照《<婚姻法>解释(二)》中有关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规定处理,将一方领取的买断工龄款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出年平均值(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一方参加工作时实际年龄之差),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征地安置费和土地补偿费,为了平衡夫妻双方的利益,可以参照《<婚姻法>解释(二)》中有关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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