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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中的律师服务

来源: | 作者:cqrzls | 发布时间: 2020-07-16 | 14311 次浏览 | 分享到:

30%,律师还要起草要约收购报告书或者要约收购豁免申请。 

收购协议是由律师负责制作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源于悠久的法律服务史,西方律师界已经总结出了公司收购协议的各种范本。在这些范本中,最引人注目的机制在于防范收购风险的陈述、承诺与保证三道防火墙,即俗称的“三剑客”。陈述、承诺与保证均是转让方向收购方做出的,旨在确保收购方所获知的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交接顺当,确保公司从业务、职员、技术、客户到市场的各个方面不因股权易主而受到不良影响。一名成熟的律师,应善于在收购协议中引入这些行之有效的机制,维护收购方和目标公司的利益。 

律师工作职责之五:法律意见书的出具 

法律意见书是只能由律师制作的专业法律文件。在公司收购中,律师的法律意见书要对交易双方的主体资格、交易双方董事会和/或股东会对签署收购协议的批准或授权情况、目标公司设立与存续的合法性、转让方股权的合法性与可转让性、收购的报批情况、收购协议的内容、履行信息披露等法定义务的情况等等事项做出明确的阐述并发表意见。从固有属性来讲,法律意见书旨在为客户、审批机构、监管者和上市公司的投资公众提供关于交易合法性与效力堪予信赖的专业意见。若法律意见书存在瑕疵,则客户基于这种信赖而签署和履行收购协议就可能会蒙受损失,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也可能会据此做出错误的投资判断并蒙受损失。因此,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应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地发表意见。对于出具法律意见书所依赖的事实,律师应该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并在必要时要求有关人士就有关事实的真实性出具书面保证,避免出具存在虚假事实、严重误导性内容或者重大遗漏、重大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的法律意见。律师对于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工作职责之六:交易手续的办理与交接的见证 

股权过户登记是一项专业较强的工作,在上市公司的收购中更是如此。因此,实践中往往需要律师参与该项工作,以确保工作的效率与效力。另一方面,公司收购的结果往往是公司控股股权易手和新股东入主,这就必然引起公司经营管理权力和公司财产实际支配权的交接。交接的进展情况,不仅直接关系着收购方是否能够获得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而且对于目标公司能否实现平稳过渡、生产经营能否不受消极影响、新的经营管理层能否快速整合也有着制约作用。因此,交接工作往往也需要律师参与甚至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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