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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3
《民事起诉状》范例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王林,男,1977年4月28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南岸区大田路18号1单元3-2,身份证号码:123456789。联系电话:13012345678。
被告:张勇,男,1978年7月12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江北区小湾路28号3单元2-1,身份证号码:987654321。联系电话:13512345678。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100000元,并从2011年6月20日起,按月息1%支付借款利息,利随本清;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2011年6月20日,被告因装修房屋需要资金,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借款利息为月息1%;借款期限为一年,从2011年6月20日至2012年6月19日。借款到期后,被告不履行还款义务。故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此 致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王林
201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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