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范例
借 条
今借到张三(身份证号码:123456789)人民币500000.00元整(伍拾万元整),用于经营电器门市。借款交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者现金交付)。借款期限为:两年,自2012年6月20日至2014年6月19日。借款利率为:按月息1.5﹪计算利息。利息支付方式为:每月10日前支付利息7500.00元(柒仟伍佰元整)。(或者:借款到期时与本金同时一次性清偿)。本金偿还方式为:于2014年6月19日前还清,如逾期未还清,支付违约金50000.00元(伍万元整),并按月息2﹪计算逾期利息,且负有应出借人要求随时清偿本息和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此据。
借款人:李四(在签名上按右手大拇指印)
身份证号码:987654321
2012年6月20日
瑞正律师提示:
1、借款交付方式如为银行转账,须转账至借款人本人名下,出借人须妥善保存转账凭条(重要证据)。如为现金交付,借款人须出具《收条》(重要证据)。
2、出借人最好复印留存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重要信息)。
3、约定的利率(①借款利率;②逾期利率;③逾期利息与违约金之和)一般不要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一旦产生诉讼,超过4倍的部分会被认定无效。
4、借条中可写明:将利息计入本金支付复利(即利滚利)。但利滚利的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5、借款期限届满后,如借款人未清偿,出借人须在借款期限届满后的2年之内,向借款人书面催收并保存好催收的证据,或者与借款人达成《还款协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