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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主任金生平律师当选为重庆市维护企业权益协会第五届理......
2020-08-13
年6月20日
瑞正律师提示:
1、借款交付方式如为银行转账,须转账至借款人本人名下,出借人须妥善保存转账凭条(重要证据)。如为现金交付,借款人须出具《收条》(重要证据)。
2、出借人最好复印留存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重要信息)。
3、约定的利率(①借款利率;②逾期利率;③逾期利息与违约金之和)一般不要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一旦产生诉讼,超过4倍的部分会被认定无效。
4、借条中可写明:将利息计入本金支付复利(即利滚利)。但利滚利的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5、借款期限届满后,如借款人未清偿,出借人须在借款期限届满后的2年之内,向借款人书面催收并保存好催收的证据,或者与借款人达成《还款协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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