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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之患方对策
来源: | 作者:cqrzls | 发布时间: 2020-07-16 | 6274 次浏览 | 分享到:

医疗纠纷之患方对策

1、抢救患者; 

2、报警(若发生严重医疗事故如死亡等,公安介入可封存现场实物、提取证据等); 

3、保护现场、封存证据:保护好现场,与医院共同封存有关证据(如注射用具、残存药液、病历资料等),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方保管; 

4、复印病历: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5、尸检: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于其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可冻存延至7日; 

6、时效1年,谈判不成尽快起诉:派3名代表与医方谈判索赔(不超过1万元);索赔金额超过1万元的,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不提倡向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7、证人证言:记下同室病友的联系方式,以便以后获取其证言; 8、避免过激行为:患方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医方可报警): 

①、占据诊疗及办公场所、拉横幅、设灵堂、贴标语、拒不将尸体移放殡仪馆或太平间、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等; 

②、阻碍医生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围攻、殴打医务人员,侵犯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等; 

③、抢夺、损毁设施、设备、病历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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